关于申报2020年社团活动月项目的通知
省社科联社会组织: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习近平总书记“4·13”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,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,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,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推进学术进步的独特优势,展现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,打造社会组织活动品牌,更好地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。我会决定在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“社团活动月”,现就活动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社会组织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。
二、申报单位
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申报时间。自即日起开始申报,截至3月20日止。请各单位在申报期限内报送申报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实施时间。各单位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灵活安排活动实施时间,原则上可10月份前完成活动的实施任务。
3.活动形式。各社会组织要围绕省委,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结合2020年活动月主题,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策划、设计活动方案,活动形式包括研讨会、论坛、座谈会、报告会、系列讲座、展览展示等。
4.活动开展。各项活动举办前,实施单位提前10日向学会学术部报送活动“日程安排”,由学会学术部报请会领导安排人员参加。活动月结束后,要进行认真总结,并将活动综述(书面及电子文档)、影像资料、媒体报道情况等及时报送学会学术部。
5.坚持项目活动的公益性。
四、资助方式
对列入“社团活动月”的项目,省社科联给予以下支持:
1.每项资助1万元。
2.将承办社团活动月项目作为评选“全国社科联先进社会组织”、“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”的重要加分指标。
3.国际旅游岛商报、椰网等媒体将对活动项目予以宣传报道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申报时,需报送《社团活动月项目申报表》和《项目实施方案》(海南社科网www.hnskl.net下载专区栏下载)。填写后报送至省社科联学会部邮箱,不需要送纸质件。申报表和实施方案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,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策划和填报。
2.项目实施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海南省社科联 2020年社团活动月”字样及活动标志,各单位可借助多种传播手段,加强对活动月的宣传报道,提高活动月的社会影响力。
3.报送材料联系人:黄雅雯;电话:65335787;邮箱:xh65335787@163.com。地址:海南省海ロ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行政楼601室。
附件: 1.《社团活动月项目申报表》
2.《项目实施方案》
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0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