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》(琼社科〔2016〕86号)的规定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评审,经专家鉴定、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,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4年8月5日至8月11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课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出。
根据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申报与评审立项实施办法》(琼社科〔2017〕133号)的规定,经过初评、复评和省社科联主席团终审,拟立项237项课题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根据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》(琼社科[2016]86号)的规定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评审,经专家鉴定、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,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海南省根据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》(琼社科[2016]86号)的规定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评审,经专家鉴定、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,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根据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实施细则》(琼社科[2016]86号)的规定,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评审,经专家鉴定、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,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布。
近日,省社科联和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对2023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(东坡文化研究)课题进行了评审,最终24项课题入围。
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第3次鉴定结果公布
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、写明联系人及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签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电话。非书面异议、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从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课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会提出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、写明联系人及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签署真实姓名、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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